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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1成立日期 1955年10月24日,由美国、联邦德国等24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在巴黎签订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同时正式宣布成立“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它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中国加入日期 1985年4月20日,中国成为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第50个成员国。 3组织宗旨 促进各国在法制计量方面的合作。 讨论和研究国际立法、制定法制计量法规,使法制计量工作在国际范围内获得公认,以消除国际贸易及交往中的技术壁垒。 4组织机构 国际示制计量大会 国际法制计量大会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最高组织形式,每四年召开一次,成员国均有权派代表出席。 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CIML) 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领导机构,由各成员国政府任命的一名代表组成,每两年开一次会。 国际法制计量局(BIML) 国际法制计量局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常设执行机构,其机构设在巴黎。 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SC) 目前共设有十八个技术委员会,压力计量为TC10,秘书国为美国。 5出版物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报 国际文件 国际建议 计量器具证书制度 6使用文种 法文和英文。
Organisation Internationle de Métrologie Légale
处理包括衡器在内的法制计量器具和法制计量学的一般问题和基本问题的国际组织。法文缩写为OIML。1955年10月12日,美国、联邦德国等24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国际法制计量公约”,同时建立了独立于联合国系统之外的政府间组织──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这个组织的总秘书处设在巴黎,名为国际法制计量局(法文缩写为BIML);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是国际法制计量大会,一般每4年、至少6年召开一次会议;领导和咨询机构是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后者对总秘书处及分设在几个成员国的技术秘书处的工作计划进行协调和监督。技术秘书处由指导秘书处及其附属的报告秘书处组成。截至1988年,OIML有51个正式成员国,27个通讯成员国。中国于 1985年4月25日起成为正式成员国之一,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代表国家参加其活动。OIML的正式语言是法语,重要的出版物有国际建议(IR)、国际文件(ID)和公报,均以英、法两种文字发表。
国际间对衡器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是通过OIML的“质量计量”指导秘书处(由美国归口)负责制定的有关国际建议来统一实施的。“质量计量”指导秘书处的任务是规定衡器的分类、分级、必要的特性及其应遵从的标准,以便获得成员国的批准并推荐到国际上使用;制定衡器及其管理的建议和法规,以便提供计量保证。它还组织有关衡器开发研究和检测技术的国际交流,协调国际间因制造、检定、使用和管理而出现的问题,推动计量立法的国际一致,以及消除由于技术法规而造成的国际贸易壁垒。
国际间对砝码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是通过OIML的“砝码”指导秘书处(由美国归口)负责制定的有关国际建议来统一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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