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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钦(1890年4月2日-1987年10月21日),字敬之,贵州兴义人。国民党陆军一级上将。1924年参加筹建黄埔军校,后任黄埔军校总教官、代理教练部主任。军委会参谋总长,国民政府行政院长。
1901年入读贵州陆军小学,后入武昌陆军中学。1908年到日本,初入振武学校,后入读陆军士官学校十一期,并加入同盟会。1916年回中国。1924年任黄埔军校总教官。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兼任潮梅警备司令,由广东潮梅平定福建;后任东路总指挥入浙。 1927年宁汉分裂时在龙潭大败孙传芳,之后调任全军总司令部总参谋长。1929年,任海陆空军总参谋长。1930年,任国民政府军政部长,此后多次任军委会行营主任,担任"剿匪"前线指挥。何应钦被认为是国民党中亲日派人士,九一八事变后与日本交涉华北问题,负责签署塘沽协定及何梅协定。西安事变时,何应钦暂代总司令,主张武力讨伐张学良。 抗战爆发后兼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军委会参谋总长等职。1944年11月后,历任同盟国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重庆行辕主任。 1945年9月9日,何应钦以中国陆军总司令的身份主持在南京陆军总部举行的中国战区受降仪式.日本驻中国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代表日本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并交出他的随身佩刀,以表示侵华日军正式向中国缴械投降。 1948年接白崇禧任国防部长、1949年于李宗仁行代总统时任行政院长。 1949年赴台湾,担任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直至去世。1982年出任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首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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