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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祯(1634-1711),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桓台新城人。原名士祯,避雍正帝讳,改为士正,乾隆时诏命改为士祯。出生世宦之家。
王士祯6岁入塾学诗经能体会诗情。15岁时,写了不少诗篇,编成《落笺堂初稿》。17岁参加县、府、道童子试,皆名列第一。1651年(清顺治八年),赴乡试中举,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进京会试中进士。但他不愿做官,立志功读诗文。两年后(顺治十四年)的秋天,邀集诸多名士,在大明湖历下亭上,举办秋柳诗社,即景作“秋柳诗”四首,后经传扬,和者数十百人。顺治十五年赴京参加殿试,居进士二甲。1659年(清顺治十六年),出任扬州府推官。1664年(清顺治二十二年)调任京职,先后在户部、礼部、吏部、兵部、翰林院、国子监任职,并入值南书房,官至刑部尚书。在任扬州推官期间,平反了“海寇案”,拯救了大批百姓性命,严惩诬告者。在清理盐税案中,上书朝廷豁免欠税,处理冤案80多起。主政户部时,革除旧规,力戒循私作弊。1704年,任刑部尚书。时发生捐纳通制王五逞凶致人毙命,太医院吏目吴谦同谋诈索案,他因失察错审被革职。同年9月,回到家乡新城,晚年以著述为业。
王士祯以“清、慎、勤”作为座右铭,为官励精图治,为文长于诗赋。他研究前人诗论,创立“神韵说”,强调诗文创作的兴到神会和含蓄。以清、淡、闲、远的韵致作为诗歌的最高境界,主张诗歌“天然不可凑泊”,“洒脱自然,别有情致”而不落俗套。他精选《神韵集》、《唐人万首绝句》等诗集,作为典型神韵作品,供人阅读。力主革除旧诗论复古僵化的流弊,开拓新的诗风,成为诗坛一代宗师。时与浙江秀水朱彝尊有“南朱北王”之称。
他交游极广,不以势位高低论交。其友中有木匠、缝纫工、农夫、僧道以至闺阁妇女等。淄川塾师蒲松龄是他的好友之一,曾为蒲评点《聊斋志异》并题诗共勉。一生著述达500余种,作诗4000余首,主要有《渔洋山人精华录》、《渔洋文略》、《蚕尾集》、《池北偶谈》、《香祖笔记》、《居易录》、《渔洋诗集》、《带经堂集》、《感旧集》等。
王渔洋纪念馆馆址忠勤祠,坐落在桓台县新城镇。整组建筑系砖木结构,造型古朴典雅,保持了典型的明代建筑风格。纪念馆占地一万平方米,分东西主跨两院,下设七个展室和石刻园。其中石刻展室,展出国家三级以上文物一百八十五块,除王羲之、王献之、柳公权、颜真卿等的集字刻石外,另有明祝允明、董其昌、邢侗等著名书法家的真迹刻石。王渔洋生平展室展出王渔洋诗文著述、手稿及印章,康熙帝御赐王渔洋《信古斋》、《带经堂》以及这些珍品的复制件,为了解和研究王渔洋,提供了丰富详实的资料。
王渔洋纪念馆所辖忠勤祠、渔洋祠、渔洋墓、四世宫保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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