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 人物 历史 地理 自然 文化 艺术 社会 科学 技术 教育 生活 体育 企业 银行 组织 官职 外交 联合国 博物馆 基金会 纪念馆 军事组织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诺贝尔奖 汉族 民俗 风俗 婚俗 姓氏 习俗 百家姓
  伍廷芳           

伍廷芳

伍廷芳(1842~1922)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本名叙,字文爵,号秩庸,后改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
洋务运动开始后,1882年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主持修订法律,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先进主张。

辛亥革命爆发后,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迫清室退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广东省长。陈炯明叛变时,因惊愤成疾,逝世于广州。

伍廷芳
出生年代:1842—1922
名人职称:
名人国家:中国(广东省新会)



相关介绍:

(1842—1922)广东新会西墩人,清末民初杰出的政坛人物、著名的外交家、法学家。本名叙,字文爵,号秩庸,后改名廷芳。1842年7月30日生于新加坡,后随父回国居广州。 13岁时曾被绑票,逃脱后只身赴香港圣保罗学院求学,接受了六年的西式教育,5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在求学期间,与黄胜—起创办第一家中文报纸《中外新报》,又协助陈蔼亭创办《香港华字报》。1862年担任香港高等法院译员。 1864年,与何进善牧师的长女、何启之姐妙龄女士结婚。1870年由高等法院调任巡理厅首席译员。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斯满后取得大律师资格。1877年2月返港,是获准在英国殖民地开业的第一位华人律师,同时又被港府选任为考试委员。 洋务运动开始后,李鸿章深感到对外交涉人才的短缺,1877年10月6日,天津海关道黎兆棠将伍廷芳引荐给李鸿章,经过虚衷询访,李鸿章发现伍廷芳正是“物色数年”而未得的人才,当即决定将之延入幕府,以便“遇有疑难案件,俾与洋人辩论。凡折以中国律例而不服者,即以西律折之,所谓以彼之予刺彼之盾也”。 港督轩尼诗对其服务精神极为赞许,1878年12月16日,正式委派其为掌法绅士(后译太平绅士),开华人任太平绅士之先河。1879年律政司因事返英,港督委其署理,1880年裁判司返英渡假,伍亦奉委署职。同年2月19日,由于港督轩尼诗和香港华人领袖的推荐,伍廷芳成为香港开埠以来第一位立法局华人议员。此后,积极支持轩尼诗的开明政策,反对歧视华人,废除公开笞刑,遏制贩卖女童等。其对香港的商业发展,城市建设及社会福利诸方面亦贡献良多。1880年他与富商梁安等联名上书,请求成立华人商会;1881年,他提议创建电车计划,并建议其妻弟何启进行九龙湾填海工程,他还多次捐款支持香港教育事业。 1882年正式进入李鸿章幕府,其后主持办理了因北洋水师军舰停泊日本发生的“崎案”。1896年被清政府命为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1897年2月25日返港省亲,受到港督罗便臣、驻港陆、海军司令、立法局全体议员及士绅们的热烈欢迎。 1899年奉命同墨西哥签订《中墨通商条约》。1902年应召回国,授四品候补京堂衔,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与沈家本共同主持修订法律,拟订了民刑律草案,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禁止刑讯、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改良狱政等等一系列先进的主张,产生了重要深远的影响。1906年伍夫人何妙龄捐巨款建成何妙龄医院。伍廷芳居港20余年,1907年再次出任驻美、墨国西哥、秘鲁、古巴公使,两年后回国。 辛亥革命爆发后,伍廷芳在上海宣布赞成共和,致函清廷,劝告清帝退位。上海光复后,与陈其美、张骞等组织“共和统一会”,又被光复各省推为临时外交代表,与各国交涉。旋任南方民军全权代表,与袁世凯派出的北方代表唐绍仪举行南北议和谈判,达成袁世凯迫清室退位,赞成共和,即选袁为大总统的妥协。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临时政府北迁,退居上海,先后被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推为首领,并被共和党列为理事,未就职。伍廷芳对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极力加以反对。1916年出任段祺瑞内阁外交总长,次年代总理,旋因拒绝副署解散国会令解职出京。 1917年追随孙中山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1921年任广州军政府外长兼财政总长。北伐战争时,曾代行总统职权。1922年四月孙中山撤陈炯明广东省长职,由伍廷芳兼任广东省长。陈炯明叛变时,伍廷芳坚持与孙中山合作,于17日与魏邦平登上永丰舰,与孙会晤。孙对伍廷芳说:“今日我必须率舰队击破逆军,戡平叛乱而后已。”孙中山指示他通告各国驻广州领事,要各国严守中立,勿助叛军。伍忠实执行孙的指示,各国领事都接到伍廷芳发出的通告。其时,伍的年事已高,在叛军枪声大作、火烧观音山时,伍廷芳正住在总统府。火警和枪声,使得惊悸过度,住入医院。6月23日,不幸逝世。遗著有《伍秩庸先生公牍》。 在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宣传方面,伍廷芳起到重要作用。1920年伍廷芳被清政府委任为修订法律大臣,与沈家本一起,主持晚清修律活动。在修律过程中,他竭力主张全面引进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他的主张得到擅长于中国传统法律的沈家本的支持。辛亥革命后,伍廷芳继续致力于中国法律的修改,并得到孙中山的支持。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后,伍廷芳被任命为司法总长。伍廷芳一方面主张仿效西方,建立全面新的法律体系,包括建立律师制度。另一方面利用司法总长的身份,在具体的审判活动中率先推动律师辩护制度的实施。1912年初,为对前山阳县令姚荣泽一案的审理,在有关律师的立法尚未出台,民国律师制度尚未正式建立的情况下,伍廷芳就坚持改变传统的的审判方法,包括司法独立、陪审制,并要求律师到庭辩护。对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孙中山也给予大力支持。

上一篇:知识:爱新觉罗弘皙  下一篇:知识:伍朝枢
∷排行知识文章∷ ∷推荐知识文章∷
· 吴保山
· 大白熊
· 空谷白驹
· 游说
· 吲哚拉明
· 告缗
· 遗臭万代
· 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
· 张笑天
· 短兵相接
· 医学试验
· 哌拉西林
· 刘学铭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 机器人动画
· 黎安莱姆丝
· 紫苏子
· 叶唇鱼
· 再闯侏罗纪Ⅲ
· 太原雪斋
· 艾格
· 桑奇大塔
Copyright © 2006-2008 版权所有 中华知识库
本站资源均来源于网络,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即改正!
信箱: QQ:26655353 粤ICP备05006761号

 股票 贸易 钱币 铸币 税收 营销 证券 流行 另类 涂鸦 饰品 模特 茶道 纹身 手绘 暴走 自拍 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