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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第二、三届副主席,著名妇女运动领导人。1905年生。湖南长沙人。少年时期在长沙读书,1925年在汉口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受党委派担任国民党特别市党部妇女部部长等职,组织妇女迎接北伐军,后到汉口市乔口特区委担任组织部长兼妇女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她在武昌、南京等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在丈夫李耘生烈士牺牲后,一个人担负起两个人的工作,还要抚养子女。1936年到湘潭任中共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她先后任中共东南分局妇委负责人,苏南区党委委员兼妇女部长,苏中二地委书记、苏中区党委妇女部长、组织部长等职。抗战胜利后,历任中共华中分局委员兼妇女部长、华东局妇女部长、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豫皖苏分局宣传部长、第三野战军妇女干部学校校长等职。建国后,任中共华东局妇委和上海市委妇委书记兼华东区妇联主任、上海市妇联主任、中央妇委第三书记兼全国妇联秘书长、全国妇联副主席,成为中国妇女运动的领导人之一。"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康生的诬陷和迫害,但她不畏强暴,始终坚持真理。1975年党中央为她平反,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顾委委员。是第三、第四、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著有《章蕴谈党的建设》一书。1998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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