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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叫慈善邮票,这和邮票既用于邮政,也用来为某些慈善事业筹款,世界上最早的慈善邮票是1897年新南威尔士(现澳大利亚的一个洲)发行的,以比邮票面值高12倍的价格出售,所得收入除去邮票面值的金额外,全部用于慈善事业.依照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邮票的面值写在前面,附加金在后,而且它的字体应较前者为小.
1920年黄河决口,为了赈济灾民,中华民国邮票发行了我国邮票史上的第一套慈善邮票---附收赈捐邮票.邮票选用早年发行的《帆船》普通邮票中面值为2分、4分和6分的三枚,加盖了“附收赈捐壹分”的字样,仍按邮票面值出售。这样每枚邮票的真正邮资等于邮票面值减去1分,而这1分则集资用语赈济黄河灾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最早发行的附捐邮票是1984年发行的《儿童》特种邮票,一套2枚。每枚邮票的金额写为8分+2分,邮局按一角出售,其中8分作为邮资,另外的2分则为邮政局收集起来后,捐赠给“中国儿童福利基金会”。这套邮票全部售出后,可以为儿童的福利事业征集120万元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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